方东屏 时间:2026-01-21 10:48:00 浏览:870次 方东屏,男,汉族,曾任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2016年8月23日,方东屏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5万元。 想要了解更多“方东屏”的信息,请点击:方东屏百科 标签:方东屏,方东屏,人物,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