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的货代提单,是一个错误的提法,正确的叫法应该是无船承运人提单。 所谓的无船承运人提单, 就是货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以自己作为承运人,和发货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而签发的提单。 为了便于理解,你可以把货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想象成船公司,只是他们没有自己的运输船舶, 不得不以自己作为发货人,又和船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也就是说,有两个货物运输合同,当然,合同的双方是不同的, 也就是说提单的内容是不同的, 这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转包合同性质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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