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晓燕(?-2018年10月4日),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生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平心小学板凳教学点小学的四年级学生。
2018年10月4日,杨晓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死亡。
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判处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赃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
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光毅限制减刑。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11月11日,最高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对杨光毅强奸案再审。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 。
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光毅执行死刑 。3月12日,杨晓燕母亲陈礼言领到了钦州中院发来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法院在凶手杨光毅的银行卡内发现了一百多元,将当年杨晓燕遇害时被抢的32元归还,“百香果女童被害案”民事诉讼部分到此结束 。
想要了解更多“杨晓燕(10·4灵山奸杀女童案受害人)”的信息,请点击:杨晓燕(10·4灵山奸杀女童案受害人)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