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生(江苏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

王永生(江苏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

王永生,男,1969年9月生,汉族,安徽来安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江苏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2022年12月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永生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王永生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60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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