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飞(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

赵鹏飞(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

赵鹏飞(1911.02~2009.12),1911年2月19日出生,是山西省五台县人,193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历任五定(五台、定襄)中心区委委员,山西省五台县四区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代理县委书记、副书记、书记,北岳二地委宣传部部长、专署专员、副书记、书记,晋中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南下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湖南湘潭地委组织部部长兼纪检会书记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组织部组织员(组长)、副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厅厅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迫害。1974年4月恢复工作,1982年12月离休。2009年12月逝世。

赵鹏飞是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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