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民政府

旌德县人民政府

旌德县人民政府(Jingde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的三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宣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县长负责制。

旌德县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等组成,实行县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想要了解更多“旌德县人民政府”的信息,请点击:旌德县人民政府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