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东(孙宝东案件当事人)

孙宝东(孙宝东案件当事人)

孙宝东,原来是名钢材生意人,因参与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被吉林省高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

2017年1月22日,经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再审提审,多项罪名被认定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孙宝东被改判有期徒刑6年。因当时实际服刑期限已超过改判刑期,他被当庭释放。

2017年11月21日,吉林省高院做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支付孙宝东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返还相关财产等共计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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