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政府

长沙县人民政府

长沙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长沙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在长沙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长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长沙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由县长、副县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长沙县委副书记,长沙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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