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规(金代官员)

陈规(金代官员)

陈规(生卒年不详),字正叔,绛州稷山人。金末大臣。

明昌五年(1194年),陈规考中词赋科进士。贞祐南渡(1214年)后为监察御史。贞祐四年(1216年)七月,因上陈八事而被问责,不久出任徐州帅府经历官。正大元年(1224年),被召为右司谏,随即代理吏部郎中。未几,坐事解职,改充补阙。正大四年(1227年)十月,与右拾遗李大节上奏章,弹劾同判大睦亲事撒合辇。为此撒合辇被贬为中京留守。后陈规出为中京副留守,未及赴任就去世了。

贞祐南渡后,谏官都称颂许古、陈规,而陈规不用揭发别人的阴私来树己名,更被敬重。去世之时家无一金,由知己朋友将其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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