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长青(1934年1月29日-2023年5月19日),重庆涪陵人,中共党员。196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生前系中国资深刑法学家,法学教育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教育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兼职教授,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委员。
参与了中国第一部刑法典(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制定研讨,是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研讨者之一,曾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校优秀教师、校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赵长青教授于2009年被收录为《影响中国的500位专家》和被评为“全国十大正义人物”,2012年被授予“2012年度中国全面小康杰出贡献人物”称号,2014年被授予“资深刑法学家”称号。
2023年5月19日9时51分,赵长青因病医治无效在重庆逝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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