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蕲春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黄冈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蕲春县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县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蕲春县委副书记,蕲春县人民政府县长: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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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黄冈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蕲春县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县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蕲春县委副书记,蕲春县人民政府县长: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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