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香山(1919~1990),曾用名王延安。1937年“七七”事变后,参加了中共领导下的锄奸和秘密信件转送等革命工作。此后担任村长、村指导员、副乡长、区委组织干事。自1940年8月起,先后担任掖县西七区区委书记、双山分区区委书记、南掖二区区委书记、区中队指导员。1945年7月至1948年11月,历任昌南县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县委委员。1949年随西南服务团南下入川。1949年12月任中共大竹县委副书记(主持县委工作)、大竹县委书记、大竹县剿匪指挥部和县独立营政委。1952年任渠县县委书记、渠县独立营政委,大竹地委委员兼组织部长,达县地委委员,组织部长兼监委书记。1953年任达县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55年4月任达县地委第一书记、达县军分区党委书记、第一政委,直至1966年。1971年后,继续担任达县地委第一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至1981年10月调任中共成都市委第二书记(主持市委工作)。1983年2月主动要求退休。1990年3月30日因病逝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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