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了光明新区管委会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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