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松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8〕114号),制定本规定。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松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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