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成本法
直接成本法是指只把产品生产耗费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直接材料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可直接取自会计产品成本核算的“直接材料”项目。如企业未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成本核算项目,则可从会计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中,将属于直接材料消耗的项目汇总后填报。直接人工是指直接改变原材料的形态或性质的所用的人工在工作中所耗用的费用。它是直接从事产品的制造的生产工人的工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