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新(河南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永新(河南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永新,中国共产党党员,1985年8月毕业后,先后任鹤壁八矿机电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1998年后历任鹤壁矿务局局长、鹤煤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中原煤化集团董事局主席兼党委书记,时任河南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此外,还是河南省第七届、九届、十届人大代表,1998年被国家煤炭工业局评为“全国煤炭系统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11年6月10日辞去河南省人大代表。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无期徒刑 。2014年1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永新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其无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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