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封建官名)

判官(封建官名)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官名,始于隋朝。至唐,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均置判官,为地方长官的僚属,辅理政事。 宋沿唐 制,并于团练、宣抚、制置、转运、常平诸使亦设置判官。 元代改为各州府设置判官。 明 清仅州置判官,无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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