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宇,男,1997年10月27日生。出生于黑龙江,退伍军人,福州市晋安区一家公司保安。
2018年12月26日晚,赵宇在出租屋内听到楼下有人呼救,前去了解情况。看到一女子被一男子掐住脖子,便上前拉开。双方进行一番拉扯,赵宇踹到男子腹部。后经鉴定,该男子内脏伤残达到二级。2018年12月29日,在医院陪护临产妻子的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刑事拘留。
2019年1月10日,赵宇获取保释放 ;2月21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 2月22日,赵宇被解除取保候审,完全恢复自由。 3月1日,检察机关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3月12日,赵宇见义勇为案被写入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3月18日,赵宇收到福州公安的通知,为其颁发的见义勇为证书已做好,于19日送到其家中。 12月18日,赵宇被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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