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剑文,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59年7月生,法学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剑文于1979年9月—1983年7月在安徽财经大学攻读学士学位;1983年9月—1986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86年7月—1993年5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1992年3月—1997年1月任武汉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1994年9月—1997年5月在武汉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5年5月—1999年12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1997年1月—1997年12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97年7月—1999年6月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1998年6月—1999年6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5月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刘剑文主要研究领域为财税法、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领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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