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于1984年5月1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4条,废止本条例。
想要了解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信息,请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于1984年5月1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4条,废止本条例。
想要了解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信息,请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