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促进矿业发展而制定的办法。于1998年2月12日由国务院签署发布并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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