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自2023年3月开始。

2023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2977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1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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