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天然矿泉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

强制性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增加了溴酸盐的限量指标,规定这种可能致癌的物质在每升矿泉水中不得超过0.01毫克。这份国标是2008年12月29日发布的,10月1日开始实施后将代替1996年实施的旧版国家标准。该国标增加了溴酸盐以及锑、锰、镍等3种金属物质的限量指标。

2018年6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新版《饮用天然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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