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拼音:bìng、bīng),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并”有两个来源:一是“并(幷)”,最早见于甲骨文,其古字形像两个人被连起来的样子,本义指合在一起,如吞并、兼并、归并。这个意思的“并”旧时还可写作“併”或“倂”。另一个来源是“並(或作竝)”,亦始见于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并排站立的两个人,本义指并列、平排,如并蒂莲、并肩、并驾齐驱。又用于表示两件以上的事情一起进行,如相提并论;又用来表示平列或进一层,用作连词。这些地方本不作“并”。《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把“併”“並”“竝”作为“并”的异体字。以上义项均读bìng。“并”又读bīng,是太原市别称,因为太原市地处古代并州故地。
并与並(竝)古音不同,“并”是清声母,“並”是浊声母,用为音韵学声纽代表字,中古音韵三十六字母表和《广韵》声类中的“並”,不宜改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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