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3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4〕3号),设立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18年11月,贵州省机构改革中组建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不再保留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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