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是为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而制定的法规。
2015年7月20日,国务院以国发〔2015〕41号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以国发〔2016〕5号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6年6月8日,国务院以国发〔2016〕35号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6年12月1日,国务院以国发〔2016〕68号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想要了解更多“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的信息,请点击: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