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6号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局长 张茅

2014年7月3日

(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发布根据2014年7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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