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业余中学

农民业余中学

农民业余中学( sparetime middle school for peasants )是指对农民实施业余中等文化教育的学校。1950年10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对举办业余中学提出若干规定。1953年4月教育部《关于整顿工农业余学校高级班与中级班问题的通知》中提出要按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精神对农民业余中学“进行整顿,保证质量,并加强领导, 创造经验”。在第二次全国农民教育工作会议上又强调要办好农民业余中学。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对文化科学技术的迫切需求,由乡镇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农民业余中学或农民业余中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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