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银川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该《条例》经2006年10月25日银川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批准。《条例》分总则,村庄、集镇规划,村庄、集镇建设,村庄、集镇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6条,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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