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卫生厅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行政许可。

(三)将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增加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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